家中存放51个煤气瓶
被拘留
2018年4月9日10时许,织东派出所民警在深入辖区开展安全隐患摸排调查工作中发现, 织里镇曙光村某居民家中存放着大量灌满的煤气瓶,俨然是一个小型的非法煤气代灌点(未取得煤气经营许可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现场照片
民警在该居民家中一共清点出25个满装煤气瓶和26个空瓶,随即对检查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和对居民家中储存的煤气瓶依法进行收缴。(按规定,煤气代灌点至少远离居民区30米)
▲现场照片
目前,章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家非法储存这么多满瓶煤气,
小编想想就夜不能寐,
这万一出了事故,
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幸亏被民警蜀黍及时查处,
消除了安全隐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小编提醒:充装煤气请去正规液化气站
1.非法煤气充装点不但没有安全保护措施,操作不规范,而且大多煤气充装点与人员居住地混杂在一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广大居民充装煤气一定要到正规的液化气站去充装,或者请燃气公司指定的代充户充装。
3.如有发现非法充装煤气欢迎您积极举报,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建和谐平安织里。
你我须知@织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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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单位:
织里企业、商铺繁多,人员密集,合理规范使用瓶装液化气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一些“九小场所”、城中村、出租房、民宿(农家乐)等,具体要做到“四个一律”。
“四个一律”
1
即高层公共建筑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一律临时查封;
2
民宿(农家乐)中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厨房未做防火分隔的,一律暂停经营;
3
出租房中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厨房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止出租;
4
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和人员住宿在同一场所的,一律立即搬离。
重点知晓:
织里的各位新老居民还得知晓“六个严禁”。
“六个严禁”
1
严禁将液化石油气钢瓶放置在烈日下或接近热源的地方;
2
严禁卧倒或横卧使用液化石气钢瓶;
3
严禁用明火、蒸汽、热水等热源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加热;
4
严禁摔碰、滚动液化石油气钢瓶;
5
严禁使用报废或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6
严禁自行拆卸、维修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角阀。
温馨
提示
织里警方将一如既往地深入辖区开展安全隐患摸排调查工作,同时请辖区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合法、安全地使用瓶装液化气,共同消除此类隐患。如有发生周围存在非法运输和储存瓶装液化气的情况,请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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