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个道理应该已经不需要再多讲述了,可即便在交警部门大力宣传和严厉整治的高压态势下,仍旧有驾驶员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日前湖州交警部门在一个路口设卡检查时,竟然在同一时间连续查获了4名酒驾人员,更戏剧性的是这4人还是亲戚朋友。
事件还原
10月18号晚上九点钟左右,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月河中队民警,在湖东路与二环东路路口设卡检查时,发现一名驾驶员身上有很浓的酒味,涉嫌酒后驾驶,驾驶员被民警要求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 于此同时,民警发现后面的一辆白色轿车驾驶员也有酒后驾驶的嫌疑。
这还不算完,正当交警忙着给两辆车的驾驶员做酒精测试时,路口此时又有两辆车紧急调头,试图逃避检查。民警见状立即将他们拦下,随后民警发现两辆车内都弥漫着浓烈的酒味,打算逃避检查的两位驾驶员被要求进行酒精检测。
经过询问民警得知,原来这四人是亲朋好友,四人中其中两位是堂兄弟,另两人是一个叔侄关系。当天晚上四人与其他亲朋好友在一起聚会,本是一个愉快的夜晚,但是由于对交通法律法规的不重视,四人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结果经过卡点时被民警一锅端。
最终,经血液检测,四人都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四人被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
普法时间
酒驾,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和醉驾的标准不同,适用的处罚也不相同。根据我国交通法规规定——
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刑事犯罪,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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