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现有15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分别位于浙沪、浙赣、浙皖、浙闽边界。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加快ETC推广普及至关重要。浙江将从抓好工程建设改造、ETC推广应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设施安装、收费政策优化调整等四方面工作入手,建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
10月底前,浙江将完成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和ETC门架系统等软硬件设施建设改造;
12月底前,将拆除15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正线范围内收费设施,完成部省系统联调联试,具备新旧系统切换的条件;同步完成全省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优化工作;
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年底前各市ETC安装率要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ETC使用率要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同步实施称重检测。
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非常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长三角一体化首先是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浙江作为长三角重要省份,这项工作更应走在全国前列。
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必须抓好工程建设改造、ETC推广应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设施安装、收费政策优化调整等四方面工作。
此前,国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并增加安装服务网点。
2019年6月起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为通行高速公路车辆开展ETC安装服务。
组织发行机构与银行、保险、电信运营商等服务网点以及加油站、4S店、汽车维修厂、停车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对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与街道、乡镇对接,实现城市服务到社区,农村服务到村屯。
按照计划,到2019年底,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同时,开展互联网发行服务。支持客户自主选择产品服务,自行注册,自助安装。 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以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
组织道路运输经营企业为营运车辆安装ETC,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组织基层ZF及有关部门深入社区和村镇,为社会车辆提供ETC安装服务。
组织货运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现阶段采用非现金支付,享受车辆通行费折扣优惠,便捷获取通行费发票;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安装ETC的货车可通行ETC车道,实现不停车快捷缴费。 从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加大对ETC用户的优惠力度;鼓励发行机构建立ETC用户积分机制,给予ETC客户权益专享、礼品兑换等多种形式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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