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必须竖起大拇指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在织里镇区街道上的每个红绿灯路口,只要没警察在,哪次红绿灯亮起时,没有几个骑电动车闯红灯的英雄?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看到这里我想去当交警了……我也去气气那个开电瓶车的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不要命的都去闯红灯吧!这不是找事嘛!还说机动车,难道开机动车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负责啊!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在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很多人习惯认为自己是非机动车,是弱势群体,应该受到照顾而少负责任,或者不应承担责任。 我也很反对非机动车为弱势群体的认定论,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我们需要认定的是事实,而不是为了要照顾谁,也不是只要求机动车守规矩,而非机动车即使不守规矩造成了事故,也是机动车有责任的,这对机动车来说不公平,也在无形中去助长了非机动车可以不守规矩的习性,让交通更混乱。 社会要和谐,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在判定责任时,就一定认为能开车的都是强势群体(最少说是有赔偿能力的群体),就该负责任,这很不公平。 如果从相比较乘载公具来说,机动车比非机动车安全系数会更高一点,发生交通事故后,安全方面更有优势,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应该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以免给非机动车带来大的伤害,这是很应该的。 如果说机动车没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非机动车具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就理应由违法违规方承担事故责任,而不是为了和谐,非要无违法违规、无过错方也要承担责任,这叫公平。 要和谐,更要公平!只有建立在公平、公正前题下的和谐,才是有说服力的和谐,社会才会更和谐。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就应该有这样的好警察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就是交警为你点赞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给这位交警点赞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闯红灯还有理 来自: iPhone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