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织里社区

标题: “家园卫士”盯上了玻璃窗上的“洞”,结果是他干的! [打印本页]

作者: 全因你    时间: 2018-4-10 09:34
标题: “家园卫士”盯上了玻璃窗上的“洞”,结果是他干的!
你以为只有小孩子会调皮捣蛋
并不是哦
大人有时候也会控制不住自己
让我们往下看

  前段时间,湖州某小区的业主们人心惶惶,5户人家的玻璃窗被打碎,而被击碎的玻璃上均有一个直径5毫米左右的小孔。业主们纷纷猜测,这一定是什么“武器”造成的。日前,湖州警方终于解开了这道谜,抓获“暗夜射手”。


  3月20日下午,住在湖州开发区某小区的史先生,发现家里南阳台上的玻璃窗连同外层的纱窗上均破了一个洞。仔细一看,好像是被钢珠击穿的。他吓得赶紧联系了小区的“家园卫士”。

  “家园卫士”们立即与凤凰派出所民警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遭遇弹珠袭击的不只他一家。自3月中旬以来,凤凰派出所陆续接到该小区的居民报警,称玻璃窗上出现类似弹孔一样的小洞,共涉及5户人家,10块玻璃被打碎,从1楼到6楼都有,万幸的是并没有人员受伤。民警勘查分析认为,应该是用气枪或者弓弩一类的发射器发射子弹所致。


  经过一周的缜密追踪,民警终于找到了这位“暗夜射手”——住在该小区的29岁安徽小伙汪某。民警在汪某家中一举将他抓获,并当场缴获气枪1支、弓弩2支、钢珠1000发。


  汪某对自己用气枪和弓弩射击其他业主窗户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他交代,自己从小就特别喜欢玩弹弓之类的玩具,在湖州又闲得手痒,无意中发现网上有售卖,就花了1800元购买了一支弓弩,觉得还不够过瘾,又花了2000多元买了一支气枪,之后便一发不可收。


  汪某深知这些“武器”杀伤力极大,隔这么远都能把这么厚的玻璃打穿。由于白天小区里人比较多,所以他不敢拿出来打,只能在夜里躲在阳台上进行“射击训练”。
  目前,汪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警方提醒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气枪、弓弩等均属于管制器械,私自持有、携带、使用,均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若持有的气枪、仿真枪杀伤力达到一定标准,可被认定为枪支,此时当事人甚至将面临刑事处罚。因此,广大市民,尤其是枪械爱好者或军迷,一定要注意,不要擅自购买、使用这类器械。

作者: 时贱    时间: 2018-4-10 09:53
一定要注意,不要擅自购买、使用这类器械
作者: 虐菜是享受    时间: 2018-4-10 09:54
杀伤力很大啊
作者: 你的野区我养猪    时间: 2018-4-10 09:58
摊上大事了啊




欢迎光临 大织里社区 (http://zszhil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